数字卦和《周易》关系再探
——以《左传》“龟,象也;筮,数也”为视角
谭明冉(BOB综合中国体育官方网站)
文章来源:周易研究.2022(05)
作者简介
谭明冉,男,1970年生,BOB综合中国体育官方网站教授。研究专长:先秦哲学和宋明理学。曾就学于北京大学、中国社科院和多伦多大学,获学士、硕士和博士学位。自2012-2021年在山东大学工作,历任副研究员和教授。出版专著三部,《王夫之庄学研究》(山东人民出版社2017)、《儒道同源》(山东人民出版社2019)和Crisis and Reflection: Wang Fuzhi’s Reconstruction of Confucianism(Palgrave McMillan 2021),并在《哲学研究》、《哲学与文化》、Dao、Journal of Chinese Philosophy等杂志发表文章多篇。
摘要
“龟,象也;筮,数也”揭示出,从商代龟筮并行到周代筮之单行,周人之《周易》对龟卜之观象有所吸收,而对蓍筮有所改造。这个改造就是将数与象结合起来,形成阴阳爻画八卦。其改造过程是:数字卦最初以奇偶三三排列形成八卦,再两两组合,形成六位数卦,而其占筮却是通过上下卦的卦象和卦中数字占筮的。直到周人以“六峜合阴阳”,再融入,才形成阴阳爻画八卦与六十四卦,观象以占。周人的这个融合,既可以解释为什么最初没有阴阳爻画卦,也可以解释西周以降直到战国晚期龟卜式微的现象。
关键词:
数字卦;八卦;奇偶;阴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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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79年,张政烺断定金文、甲骨文中一些符号为数字卦之后,人们得以跳出“伏羲画卦、文王重卦”的传说,从实证的角度将八卦、六十四卦的出现界定在商代晚期。“筮法的出现,最迟不能晚于武丁,而且运用筮法占卦,商人大大早于周人。”“在文王之前或同时,从商王都城到边远地区都广泛地流行着这种重卦的占筮方法。因此,说重卦是文王发明的,是不太可能的。”既然商代已经利用重卦占筮,那么数字卦是如何变成《周易》的爻画卦的?后人又为什么将《易》冠以《周易》之名呢?这说明周人对数字卦肯定有所编纂或改造。
一、《易》之为《周易》
《易》之被称为《周易》,在《左传》中多见。比较有意义的,一是鲁庄公二十二年(公元前672年),“周史有以《周易》见陈侯者”。一是鲁昭公二年(公元前559年),晋国韩宣子聘鲁,“观书于太史氏,载《易象》与《鲁春秋》,曰:‘周礼尽在鲁矣,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。’”前者暗示,当时陈国可能没有《周易》。《周易》乃周王室所发明、所特藏,与社会上流行的占筮有区别。后者说明,《周易》乃是“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”的体现,与周王室有着特殊的关系。这种特殊关系既体现在《周易》的命名上,也体现在周人对易的卦序和占法的改造上。
《周易》之为“周”,据孔颖达考证,自古有两说:其一,周者,代名。《周易》称周,取岐阳地名,其犹《周书》《周礼》题周以别余代。其二,《周易》者言易道周普,无所不备。虽然第二义发自郑玄,但孔颖达曰“郑玄虽有此释,更无所据之文……今所不取”。孔颖达的判断甚是。郑玄之后,又有贾公彦的疏曰:“以《周易》以纯乾为首,乾为天。天能周匝于四时,故名易为周也。”但是,《周易》的六十四卦系统以乾始,以未济终,体现的并不是周而复始,而是生生无穷,不能因为天周匝四时,就名易为周。
《周易》之独特处,首先在于它与《连山》《归藏》的不同卦序排列。贾公彦疏曰:“此《连山》易,其卦以纯艮为首。艮为山。”“此《归藏》易以纯坤为首,坤为地。”“以《周易》以纯乾为首,乾为天。”这种首“天”的思想与周人以“天”代“帝”、“敬天保民”的思想是一致的。可以说,《周易》之为“周”是因为周人注入了敬天尚德的思想,淡化了《易》的占筮的功利性。例如,《左传·昭公十二年》载,子服惠伯劝告南蒯不要叛乱,说:“吾尝学此(占筮)矣,忠信之事则可,不然,必败……且夫《易》,不可以占险。”又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所载穆姜解随卦的话,以仁、德解释元亨利贞,都体现了《周易》重德的特色。而且,穆姜所引之语“元,体之长也;亨,嘉之会也;利,义之和也;贞,事之干也。体仁足以合礼,利物足以合义,贞固足以干事”早于孔子,说明此乃周人长期相传下来的解易传统。
其次,相对于《连山》《归藏》,《周易》的筮法有所改进。考虑到在周代近一千年的历史中,龟卜式微,而易筮逐渐取而代之,可以推测,《周易》应当整合了龟卜和蓍筮的优点。这个整合很可能就是将龟卜的兆象与蓍筮的数字结合起来,形成大衍筮法以七、八、九、六画出的阴阳爻画六十四卦。这就是《系辞上》所说的“极其数,遂定天下之象”。当然,这种整合并不是机械地模仿龟兆,而是取法其兆象,以阴阳爻的排列或互变来直观地表示数字的变化,从而更容易预测吉凶或事物发展的趋势。据此,我们猜测,《史记·周本纪》所说文王“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”可能是,文王用阴阳爻代替奇偶爻,对商代数字卦予以重新编排,并系之以周人的天、地等宇宙观概念,使易具有了观象的功能。
这种改进体现在筮法上,就是贾公彦疏《周礼·春官·宗伯下》所言:“夏殷易以七八不变为占,周易以九六变者为占。”其具体例子是,《左传·襄公九年》记载,穆姜曾筮得“艮之八”,贾氏说:“《周易》占九六,而云艮之八,是据夏殷不变为占之事。”体现在观象上,如《尚书·洪范》所说:“择建立卜筮人,乃命卜筮。曰雨、曰霁、曰蒙、曰驿、曰克;曰贞、曰悔。卜五,占用二。”按孔安国等人的解释,贞就是重卦的内卦,悔就是重卦的外卦。“占用二”就是说上述七种兆象中,易筮占两种。根据郑玄的解释,雨、霁、蒙、驿、克是五种兆象。那么可以推测,贞、悔也是两种象。既然筮分贞、悔,则说明筮的最初预测可能是从内外卦卦象及其关系入手。《左传·昭公元年》:“在《周易》,女惑男,风落山,谓之蛊。”“风落山”“女惑男”说的就是艮上巽下之象。可以说,《周易》的筮法综合了观象和以变爻占,由此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性。
二、《周易》对龟卜与蓍筮的整合
《周易》对观象和以变爻占的综合,实际上就是对卜和筮两种占法的整合。《左传·僖公十五年》载韩简说:“龟,象也:筮,数也。”晋杜预注:“言龟以象示,筮以数告。”意思是,卜是通过观察兆纹预测吉凶,而筮是用数来断定吉凶,二者乃平行的关系。在上古,卜、筮可以说一直并用。例如,《周礼·春官·宗伯》筮人条下云:“凡国之大事,先筮而后卜。”近年来,张亚初、刘雨发现甲骨上也有刻录的筮辞,其言:“商代和西周,不但有占筮的记载,而且卜、筮同时进行,占筮的数字符号和筮辞,与占卜的卜辞占辞一样,都可以刻在甲骨上。”
这种借鉴并不是如屈万里、余永梁等人猜测的八卦卦画模仿龟卜兆象,而是效法龟卜兆象的直观性,发展出阴阳爻画的卦象。这种转换,使人们可以直观地看到爻位的变化,从而预测吉凶。这种数与象的结合,就是用阴阳爻画出卦象,用七、八、九、六分别标识少阳、少阴、老阳、老阴,或用某卦之某卦表示变爻。温少峰说:“卦由数字组合发展为阳爻、阴爻符号组合,实质上是一种‘化数为形’的发展。这就大大扩展了卦的功能。筮本来是以数占的,而龟卜才是以象告的。可是,当把筮占所得的数字组合的卦,变成阳爻、阴爻组合的卦以后,卦就有了卦体,有了形象,这就是八卦成列,象在其中矣。于是具备了‘八卦以象告’的功能了。”
数与象结合的具体时间虽不可考,但是我们从《左传》《国语》《系辞》等文献中还可窥见一斑。《左传》中韩宣子所见“易象”肯定不是数字的排列。《国语》中周幽王二年伯阳父论地震所说的阴迫阳蒸,正是一种卦象。《系辞上》也说:“极其数,遂定天下之象。”这说明数、卦象和阴阳的结合最迟不应该晚于伯阳父的时代,即公元前780年。
但是,也正是数和象的结合,使后人在数、象的生成关系上争论不休。韩简虽然区分了龟、筮,但是他下面的话“象而后有滋,滋而后有数”应当如何理解,却众说纷纭。因为从字面上看,“象”很容易被理解成卦象。孔颖达看到了这里的“象”不是“卦象”,疏曰:“谓象生而后有数,是数因象而生也。若易之卦象则因数而生,故先揲蓍而后得卦,是象从数生也。”孔颖达的意思是,由象生数之象是物象,《周易》由数生象之象是卦象,二者不可混同。但是,不管怎样,韩简的话远不如《系辞上》“极数知来之谓占”“极其数,遂定天下之象”那样能够说明从数到象的整合过程。
由于对韩简这句话的误解,一些人误以为筮或八卦乃是观象而成,而忘记了其本初乃是以“数”占的。这种由象定数或先有象的说法屡见于《系辞》。比如:“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,而拟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谓之象。”(《周易·系辞上》)“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,仰则观象于天,俯则观法于地,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,近取诸身,远取诸物,于是始作八卦,以通神明之德,以类万物之情。”(《周易·系辞下》)这些表述认为,古人直接模拟自然物而作八卦,以占吉凶,明显地与“筮以数占”的传统不一致。所以,杨炳昆说:“过去有种看法,认为八卦是从观象中画出来的。但八卦的卦画与天地、水火等自然现象并无内在联系,无论如何观察抽象概括,也画不出这样整齐有序的图案。”我们猜测,《系辞》的这些表述应该是因为在数与象结合之后,人们过分关注“象”,而忘了这个象原本来自于“数”。
三、数字卦的认定
由于受到《系辞》观象画卦说的影响,人们长时间都将注意力放在阴阳爻组成的八卦上,结果不但没有在商周甲骨和铜器上发现卦象,也无法正确诠释其上面的特殊字符。直到上世纪70年代,张政烺证明这些字符为周初的易卦,说:“这些符号,本是一些数目字的重叠。以上引的六个符号为例,依次为七八六六六六、八七六六六六、七五八、八五一、六一八六一一、五八六。三个数的,是易卦的所谓单卦,六个数的,谓之重卦。”
张政烺的数字卦说不但符合《左传》和《系辞》所说的“筮以数占”的传统,而且也得到了人类学的实例支持。汪宁生介绍彝族的“雷夫孜”说:“毕摩”(彝族巫师)取细竹一束握于左手,右手随便分去一部分,看左手所余之数是奇是偶。如此共行三次,即可得三个数字……然后“毕摩”根据这三个数是奇是偶及其先后排列,判断“打冤家”(一种械斗)、出行、婚丧等事的吉凶。由于数分二种而卜必三次,故有八种可能的结果。以战斗为例:
偶偶偶—不分胜负(中平)。
奇奇奇—非胜即败,胜则大胜,败则大败(中平)。
偶奇奇—战斗不大顺利(下)。
奇偶偶—战必败,损失大(下下)。
偶奇偶-—战斗无大不利(中平)。
偶偶奇—战斗有胜的希望(上)。
奇奇偶—战斗与否,无甚影响(平)。
奇偶奇—战必胜,掳获必多(平)。
四、数字卦的产生
不同于楼宇烈等人,王先胜指出,这些数字卦,包括三位数和六位数,“其产生和存在的前提必然是阴阳爻画八卦、六十四卦的存在,那些数字只是利用八卦、六十四卦进行占筮而产生,而非八卦之源”。吴勇、梁韦弦持类似观点。他们的意思是,阴阳爻画八卦、六十四卦是先在的,后来的数字卦只是用数字排列表示这个结构,并用数字的变化加以占筮。但是,这一派无法解释为什么人们变简为繁,将爻画卦变成一、五、六、七、八等数字,变得不那么直观,也不能解释为什么最终又变回了阴阳爻卦画。
我们的推测是,人们最初或许以数字占筮,在认识到数字的奇偶性之后,发展出类似雷夫孜的八卦。也就是说,最初的八卦是奇偶八卦。奇偶八卦具有阴阳爻画卦的卦象,但仍然要兼顾各个数字的特殊含义,因而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保留了一、五、八、九、六等数字。这就是数字卦。周人的改造就在于利用阴阳爻对数字予以简化,用阴爻代替偶数六、八等,用阳爻代替奇数七、九等,用九、六标示变爻,以占筮。
我们的根据是:数字卦出现在商代晚期是可信的,因为这时商代文明已经高度发达,不但能够计数,而且注意到了数字的奇偶性。王化平亦说:“由民族志的材料看,‘数占’中运用数字的奇偶性是普遍现象。由这些现象可以推断,早在殷商时期,人们在数字卦中已经开始利用奇偶性简化卦象,只是未必用两个符号记录卦象而已。”我们进一步推测,商代人的奇偶卦只是数字卦的基础和平台,是以奇偶卦为基础,同时保留各个具体筮数,进行预测。这解释了为什么数字卦长时间保持多位数的复杂结构。而且,王化平对清华简《筮法》的评论也证实了我们的猜测。他说:“大致揣测了殷周时期数字卦的解卦原理,即依据数字的奇偶、数值大小、象征意义来预测吉凶。清华简《筮法》很好地印证了这些揣测,因为它利用数字的奇偶将三爻卦简化为八卦,然后用八卦预测吉凶。又利用数值的大小及位置预测战争胜负,利用数字的象征意义推断作祟的鬼神。”(《万物皆有数:数字卦与先秦易筮研究》,第241-242页)
总之,商代人发明或利用蓍筮应当是对龟卜的补充。龟卜主要是观兆预测吉凶,蓍筮作为一种对龟卜的补充,最初不必观兆,而是要依筮数的变化预测吉凶。这从“筮短龟长,不如从常”(《左传·僖公四年》)、“大事卜,小事筮”(《礼记·曲礼》郑玄注)等记录中可以看出。
数字卦演变成爻画卦,应当是龟卜式微而蓍筮盛行之后所做的统合。在这种卜筮合流的背景下,必然发生数字卦向阴阳爻画卦的演变,从而将二者的优点结合起来,这就是“极其数,遂定天下之象”(《周易·系辞上》)、“蓍极数以定象,卦备象以尽数”。这样,商周甲骨文、金文中数字卦的出现,以及秦汉之际阜阳汉简、马王堆帛书之阴阳爻卦画的出现,也就可以理解了。
数字卦当起源于古人对“数”的崇拜。《大戴礼记·易本命》就将人、马、狗等的怀胎月数与数联系起来,将数分属于不同的动物,其曰:“天一,地二,人三,三三而九。九九八十一,一主日,日数十,故人十月而生。八九七十二,偶以承奇,奇以主辰,辰以主月,月主马,故马十二月而生。七九六十三,二王斗,斗主狗,故狗三月而生。”这种象征性决定了数与物象可以直接联通,用数象征某种愿望或处境,就如人们用五象征富贵一样。可以说,数字卦也是一种意象,是以具有象征意义的数字之组合所得出的意象预卜吉凶。
既然数字卦产生于数的象征性,通过对“数”的解读预测吉凶,则这种方法既需观察数的不同数值,也需要注意这些数字组成的组合。王化平说:“对数字卦这种筮法来说,数字除了奇、偶含义之义,应当还有其他含义。如果没有的话,它何不用两种符号记录卦形?”(《万物皆有数:数字卦与先秦易筮研究》,第25页)此说正可反证数字卦之前不可能有阴阳爻。
五、数字卦过渡到爻画卦
《周易》最初很可能是以奇偶数字卦为基础,以数字组合既显示三爻卦的含义,也显示各个数字的含义。待到数字的神秘意义减退,《周易》用阴阳爻画代替奇偶数字爻,并保留七、八、九、六作为标识,故《周易》号称“简易”。简就是将数字卦中的复杂情形简化,易于诠释和操作。相对于清华简《筮法》之重视数字的具体含义,王化平注意到《周易》与秦墓“易占”简及《归藏》《连山》“都不考虑数字的特殊含义,仅在数字之奇偶(阴阳)的基础上演绎卦象,推测吉凶。它们之所以被称为‘易’,也许是因为它们在将数字‘变化’为阴阳之后,不再兼顾数字的特殊含义”(《万物皆有数:数字卦与先秦易筮研究》,第243页)。
六、奇偶和八卦
前文我们已经提到,八卦最初的形式应当是奇偶卦。李学勤在分析长安县西仁村有字陶拍(下限不晚于西周晚期)上的数字卦时表示:“当时已将占筮揲蓍所得不同的数字划分为奇偶两类,不管有无卦画,在实质上已具备同样的观念。”梁韦弦说:
虽然奇偶卦是按照奇偶三三组合形成八卦,但是由于它不但关注奇偶爻形成的卦象,而且还重视具体的筮数,所以某些特定的数字就被保留下来了。例如,清华简中的两个卦形都可看作乾下坤上的泰卦:六六六一五一;六八六一一一。《筮法》曰:“乾祟:纯、五灭宗。九乃山。淆乃父之不葬死,暮纯乃室中,乃父。”“坤祟:门、行。纯乃母。八乃奴以死,乃西祭,四乃缢者。”此五、八不同于大衍筮法中的七、八,且有特定的含义。其中又出现九、四,也有特定含义。张政烺等认识到问题的复杂性,他们猜测一、五、六、七、八等数字可能既分奇偶,也分别代表着少阴、少阳、老阴、老阳。
对这个问题我的解释是,当时的“筮书”是用两个数字或两个符号写成的,而卜骨与青铜器等实物上所见的易卦是“占筮的记录”,所记的是占筮得到的实际数字,用这些数字将卦爻记写下来,便于识别是动爻还是不动爻。
区分经文与占筮记录有一定道理,就是说,最初按奇偶形成了八卦,在具体占筮中又同时关注卦象和数字的含义。但是,“用数字将卦爻记下来,便于识别动爻不动爻”,这是以《周易》的大衍筮法来解释数字卦,有时代错置之嫌。真实的情况可能如清华简《筮法》所述,保留数字,是因为他们有特殊的含义,并不是为了标识动爻与不动爻,正如前文泰卦中的五、八、九、四各有特殊含义一样。
结 语
《周易》的起源一直是一个聚讼纷纭的问题。数字卦的认定将八卦、六十四卦的出现确定在商代武丁时期。这说明,在文王之前,重卦就已经存在。那么,《史记·周本纪》所说文王“盖益易之八卦为六十四卦”当如何理解?我们认为,文王所做的很可能是用阴阳爻代替奇偶爻,对商代数字卦予以重新编排,并系之以周人的天、地、山、水等宇宙观概念,使易具有了观象的功能。
在文王之前,八卦本身以奇偶卦作为模版,数字卦只是其具体应用。数字卦向爻画卦过渡的结果,就是《周易》卦象的形成。因此,《周易》之“周”标示着周人对商代的数字卦和龟卜的改造与吸收。这个改造既是对龟卜和蓍筮优点的整合,又是对周人“敬德”传统的反映。前者就是将龟卜之兆象的易观优点与蓍筮的数字结合起来,形成《周易》的易象;后者就是通过六十四卦的排列和卦爻辞等,体现出周人乾健不息、占德不占险的传统。基于这个视角,我们认为,数字卦的出现是与龟卜平行的,或者是对龟卜的补充,所以开始时重数而不重象。数字卦之前不存在一个爻画卦的时期,但是很可能存在一个奇偶卦的阶段。等到周人统一天下,他们参考龟卜的兆,将数字卦的奇偶变成阴阳爻画,使数字卦具有观象的功能,从而形成《周易》。这种整合应当发生在西周早期,至少在伯阳父论地震的公元前780年之前。这个整合发生之后,数字卦在中原诸国逐渐式微,龟卜也逐渐式微,以致很少有西周到战国晚期之间的数字卦遗物出现。至于战国末期和秦汉之间的楚地“数字卦”,其中一部分如李学勤所言,是爻画卦;另一部分如李宗焜所言,其数字卦与易卦可能是两个不同的系统,虽然二者同源于筮数。
(此文撰写过程中,李尚信、张克宾诸位老师给予了很多指导,在此表示感谢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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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BOB综合体育研究生会学术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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